七月十二日,零点二十分。

支队三楼西头,传唤室。桌子是钉死在地上的,椅子也是。

老宋坐得很直,两只手平放在膝盖上。

门开了。方岩进来,反手关上,把一只牛皮纸袋搁在桌上,又从口袋里摸出一支笔和一个软面抄。

“记录员呢?”老宋问。

“今天我自己记。”方岩拧开笔帽,“二十年前我就是干这个的。一场会开四个钟头,我一个字不漏。”

“第二张传唤证,”老宋说,“墨还是热的。”

“手续齐全。”

“我知道齐全。”老人说,“你们从来不做不齐全的事。”

方岩笑了一下,笑意只到嘴角。他从纸袋里抽出第一张纸。

“二〇〇六年七月五日,梧桐街走访记录:案发前一周,常见修锁匠宋某,深夜出入顾宅后门。”

第二张。“案发次日起,你去向不明,三个月后才在邻县出现。”

第三张。“沈书兰提存公证副卷,指定第三人,宋文山。今天二十四点一到,那只匣子就归你。”

三张纸并排推过来,像三张牌。

“你要我说什么?”老宋问。

“说说你为什么在场,为什么跑,为什么二十年后回来。”

“我说了你信吗?”

“我记下来。”方岩说,“信不信,是别人的事。”

老宋看着他,忽然问:“第四张呢?”

方岩的笔尖顿了一下。

他抽出第四张。

不是走访记录。是复印件,格子密得压眼,抬头印着“江城市商业银行 内部往来稽核签收簿”。日期从一九九九跨到二〇〇三,零零散散十几行,每一行最后都盖着一枚小小的方印。

宋文山。

“这是你的章。”方岩说。

“是我的章。”

“银行内部往来的凭证,一个锁匠去签收。”

“我连银行的后门都进不去。”

“那这枚章怎么会在这儿?”

老人沉默了一会儿。传唤室的日光灯有轻微的频闪,把他脸上的沟壑照得一深一浅。

“二十三年前,顾怀瑾请我做柜子。”他说,“做完了他要留个凭据,说手艺人给人家动锁,总得有个字据。我没读过几年书,写字难看,就把章留下了。”

“后来呢?”

“后来他没还我,我也没要。”老宋抬起眼,“锁匠的章,跟锁匠的手一样。给出去了,就不是自己的了。”

“章放在哪儿?”

“他的柜子里。”

方岩把笔放下。

“那只柜子,案发当天早上是空的。”他说,“首勘清单上写得清清楚楚:书房保险柜,内无一物。”

“我知道。”

“你怎么知道?”

日光灯又闪了一下。

老宋没有回答。

就在那一秒里他明白自己踩进去了——柜子是空的这件事,卷宗里有,可他不该“知道”。

方岩重新拿起笔,在软面抄上慢慢写了两行,写完,吹了一口气。

“宋师傅。”他说,“你不用急着替谁扛。二十年了,你还扛得动吗?”

老宋忽然看了一眼他的手腕。

方岩今天穿常服,袖口挽了两圈,一丝不乱。左腕上一道浅浅的白印。

“你那块表呢?”老人问。

写字的手停住了。

“什么表?”

“戴了那么多年,才压得出这么一道印。”老宋说,“人不戴了,印还在。跟章一样。”

方岩没有接话。他把前三张纸收回袋里,把第四张单独留在桌上,推到老人面前。

“这一张,你留着看。”

他站起来,扣上一颗风纪扣,走到门口,忽然停住。

“宋师傅。”

老宋抬头。

“你徒弟今天晚上,”方岩说,“打开了一本书。”

门关上了。

传唤室里只剩下日光灯的频闪,和桌上那张印着他自己名字的复印件。

老宋看了很久。

然后他把两只手重新放回膝盖上,袖口一圈,一圈,挽得整整齐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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