轿子里下来的是城中首富钱万堂。

他没进门,先让人抬了两口箱子进院,“啪”地打开——白花花的银锭,晃得满院人睁不开眼。

“三百两。”钱万堂拱手,“求先生收犬子。”

他身后站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,绫罗绸缎,眼皮耷拉着,一副天塌下来也懒得看的样子。

“他考了没有?”唐彻问。

“考了。”管家小声道,“一百四十七人里……第一百四十七。”

满院哄笑。少年脸涨得通红,转身要走,被他爹一把揪住。

“这是犬子钱信,去年侥幸中了童生,府试考过两回,回回垫底。”

唐彻走过去,绕着他转了一圈。

“字写得不错。”

众人一愣。

“卷子是空的,可名字那三个字,笔锋是稳的,练过。”唐彻收回目光,“人不笨。是没人管他,也没人信他。”

钱信猛地抬起头。

唐彻转向钱万堂:“银子拿回去,我不收。”

“那犬子——”

“收。”唐彻竖起一根手指,“条件一个:入学头一个月他不上课,替全班抄书。三十个人的讲义,一个字都不许错。”

钱万堂张大了嘴。

钱信却盯着唐彻,闷声闷气问了一句:“抄完呢?”

“抄完,”唐彻说,“你就认得三千个字了。”

一个月后,钱信成了学馆里最早到、最晚走的那个人。

而唐氏学馆的名声,也传到了不该传的地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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