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一夜之后,裴照什么都没说,什么都没做。弹劾的奏章没有来,锁拿的诏狱也没有来。他照旧验他的粮草,记他的军务,只是每一封发往京中的军报里,“少将军”三个字,一笔一划,写得比谁都重,重得像盖了一方私印。

贺兰绫忍了五日,终究寻上门去,把匕首“啪”地拍在他案上:“要挟我,还是可怜我?裴监军,挑一样。”“都不是。”裴照看也没看那匕首,把它推回去,笔下不停,“我奉旨来查的,是玉门关七年军功有无虚报。查到的结果是:四十七战,未虚报一场,未败一场。至于领功的人绑不绑束胸——”笔锋一顿,“军法十七卷、一百三十二条,没这一条。”

“军法里没有,朝廷的律法里有。”她盯着他,“欺君之罪,是要族诛的。”裴照终于搁了笔,抬起眼,静静看她,烛光在他眼底晃:“所以才要写重些。把’少将军’三个字,写到功高盖世,写到无人敢查——写到连我,都查不动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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